本项目名称 |
广州市豪特粘接材料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年产热熔胶2500t建设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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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广州市豪特粘接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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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刘道礼 |
联系人 |
龚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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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州民营科技园广州863产业化促进中心大楼5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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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922315749 |
传真 |
020-87495207 |
邮政编码 |
51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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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福从路22号B栋第1 、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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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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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 新建 迁建 技改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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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01.5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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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700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2.85% |
||||
评价经费
(万元) |
1.2 |
投产日期 |
2018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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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本项目概况
广州市豪特粘接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州民营科技园广州863产业化促进中心大楼506室,仅作办公用途;广州市豪特粘接材料有限公司一分公司拟租用广州市从化区太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福从路22 号B栋第1、
4 层(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3.449° ,东经 113.504°) ,生产热熔胶产品。
分公司主要是以橡胶油、松香树脂、SBC聚合物、抗氧化剂等为主要原料,以加热、混合搅拌等工序,生产热熔胶,年产量2500 吨热熔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本项目主要从事热熔胶粘接材料的生产,不属于限制及淘汰类本项目。现根据《建设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 分析,本项目须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二、工程规模
1、建设内容
广州市豪特粘接材料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太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福从路22号B栋第1、 4层,占地面积2001.5m2,建筑面积3749m2,本项目租用一栋厂房1、 4 两层,本项目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1 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
所在建筑 |
所在楼层 |
占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备注 |
1 |
厂房 |
第1层 |
1200 |
1874.5 |
生产车间 |
2 |
仓库 |
第3层 |
1200 |
1874.5 |
仓库 |
3 |
合计 |
-- |
-- |
3749 |
-- |
2、生产规模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可达到年产热熔胶2500t,产品规模如下:
表-2 生产规模
序号 |
名称 |
规模 |
用途 |
1 |
热熔胶 |
2500t/a |
快递袋、标签、车灯、胶带、包装、卫材等 |
3、本项目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以橡胶油、松香树脂等为原料,原辅材料清单如下:
表-3 主要原材料成分物化性质
序号 |
原材料名称 |
年用量(t) |
状态 |
最大储存量(t) |
储存方式 |
1 |
橡胶油 |
400 |
液体 |
30 |
胶桶 |
2 |
松香树脂 |
700 |
颗粒 |
20 |
胶桶 |
3 |
SBC聚合物 |
750 |
颗粒 |
30 |
胶桶 |
4 |
抗氧化剂 |
50 |
颗粒 |
15 |
胶桶 |
5 |
石油树脂 |
500 |
颗粒 |
5 |
胶桶 |
6 |
石蜡 |
100 |
固体 |
10 |
胶桶 |
4、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料均未被列入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①抗氧化剂
化学名称为β-(4-羟基-3,5 二叔丁基苯基)丙酸正十八碳醇酯。白色结晶粉末,闪点大于230℃,不溶于水,溶于醇、醚等有机溶剂,稳定性良好,不会发生具有危害性的聚合反应,禁配物为强酸、强碱和强氧化剂。不属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溶化时没有异味。
②橡胶油
粘性液体,密度为1.0kg/m3(20℃),不溶于水,溶于有机溶剂,闪点大于185℃,常温下稳定,沸程为大于300 ℃。经查阅原料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安全标识书,以及相关文献资料,尚无有关橡胶油中可挥发组分的成分及含量的相关数据。
③SBC聚合物
又称为苯乙烯系嵌段共聚物,Styreneic Block Copolymers,简称SBCs,目前是世界产量最大、与橡胶性能最为相似的一种热塑性弹性体。目前,
SBCs 系列品种中主要有4种类型,即:苯乙烯-丁二烯 - 苯乙烯嵌段共聚物(SBS);苯乙烯- 异戊二烯 - 苯乙烯嵌段共聚物(SIS);苯乙烯
- 乙烯 - 丁烯- 苯乙烯嵌段共聚物( SEBS );苯乙烯 - 乙烯 - 丙烯 - 苯乙烯型嵌段共聚物( SEPS )。本项目原材料 为前二者。
1、SIS聚合物
化学名称为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无毒性,白色多孔性颗粒,不溶于水,密度0.93~0.94g/cm3,室温下稳定,温度较高时易发生氧化。避免接触强氧化剂,避免长期囤积。储存于阴冷干燥及通风良好的场所,储存场所远离火源及易燃物,溶化时没有异味。
2、SBS聚合物
化学名称为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无毒性,无色或白色固体,无味,不溶于水,密度为0.88~0.95g/cm3,室温下稳定,温度较高时易发生氧化。避免接触强氧化剂,避免长期囤积。储存于阴冷干燥及通风良好的场所,储存场所远离火源及易燃物,熔化时没有异味。
④石油树脂
化学名称为EASTOTAC树脂,半透明固体颗粒,比重1.04(25℃),软化点100 ℃,不溶于水,稳定性良好,不会发生具有危害的聚合反应,防止与强氧化材料接触。经查阅原料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安全标识书,以及相关文献资料,尚无有关石油树脂中可挥发组分的成分及含量的相关数据。
⑤松香树脂
化学名称为松香甘油酯。黄色固体,不溶于水,闪点240℃,稳定性良好,不会发生具有危害的聚合反应。热分解可能会产生有毒的含碳氧化物。经查阅原料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安全标识书,以及相关文献资料,尚无有关松香树脂中可挥发组分的成分及含量的相关数据。
(8)产品理化性质及规格
热熔压敏胶,简称热熔胶,主要是作为快递袋、标签、车灯等用品的结构胶。热熔胶呈琥珀色透明固体,闪点大于200℃,密度为0.95g/cm3。不易燃,无爆炸性。
(9)热熔胶生产过程无化学反应的说明
另外,建设单位同时委托了有资质单位对热熔胶产品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原材料在达到生产所需温度后损耗极小,主要由于高温气化所致,可见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各原料不发生化学反应,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4、生产设备
本项目生产设备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 |
规格型号 |
放置地点 |
1.
|
G搅拌釜 |
1 |
电机:30/22KW,减速机:30/22KW(斜齿),发热管:15 支/6KW |
车间 |
2.
|
T搅拌釜 |
1 |
电机:37KW,减速机:37KW(斜齿),发热管:15 支/4KW |
车间 |
3.
|
W搅拌釜 |
1 |
电机:11/7.5KW,减速机:11/7.5KW(斜齿),发热管:
9 支/4KW |
车间 |
4.
|
H搅拌釜 |
1 |
电机:37KW,减速机:37KW(斜齿),发热管:15 支/4KW |
车间 |
5.
|
R搅拌釜 |
1 |
电机:37KW,减速机:37KW(摆针),发热管:15 支/4KW |
车间 |
6.
|
K搅拌釜 |
1 |
电机:30KW,减速机:30KW(摆针),发热管:15 支/4KW |
车间 |
7.
|
L搅拌釜 |
1 |
电机:30KW,减速机:30KW(摆针),发热管:15 支/4KW |
车间 |
8.
|
V搅拌釜 |
1 |
电机:37/30KW,减速机:37/30KW(斜齿),发热管:15 支/6KW |
车间 |
9.
|
D搅拌釜 |
1 |
电机:4KW,减速机:4KW(摆针),发热管:6 支/4KW |
车间 |
10.
|
气泵 |
3 |
7.5KW |
车间 |
11.
|
真空泵 |
2 |
5.5KW |
车间 |
12.
|
空压机 |
2 |
聚才AV2508-380V |
车间 |
13.
|
风机 |
12 |
/ |
车间 |
14.
|
叉车 |
1 |
CPC35 广西柳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车间/仓库 |
15.
|
切胶机 |
1 |
/ |
车间 |
16.
|
过胶机 |
1 |
/ |
研发 |
17.
|
干燥机 |
1 |
/ |
研发 |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共计60人,本项目不设食宿。正常情况下工作时间为300天/ 年,平均每天工作8小时。
6、能源情况
本项目用电量15万度/年,由市政电网供给,本项目不设锅炉、备用发电机等设备。
7、给排水情况
(1)给水设施: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应,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用水量为0.64t/d(即192t/a )。
(2)排水设施:本项目主要产生少量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576t/d(即172.8t/a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 尾水排入银溪河,最终汇入流溪河太平段。
8、通风系统规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该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设有分体空调;车间通风以排风扇强制通风为主。
8、产业政策及用地规划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2016年补充 )和广东省2008年1月通过、颁布的《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规定的鼓励类、禁止类、淘汰类,符合相关要求。
本项目选址于广州市从化区太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福从路22号B栋第1 、4层,根据《调整后的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图》(附图八),本项目不属于饮用水保护区内;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从化区部分)》(附图九
),本项目不属于大气环境功能一类区。
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用地规划。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广州市豪特粘接材料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太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福从路22号B栋第1 、4层,占地面积2001.5m2,建筑面积3749m2 。本项目主要从事热熔胶 的生产,本项目北面为空地,东面为振兴路,南面为空置大环厂房,西面为赛固厂房。
本项目所在地为属于工业聚集地,主要工厂类型为轻工、电子装配、制造等一类工业,目前,工业聚集地仍有许多厂房未有工厂进驻,周边已投产工厂主要污染物为机械噪声。建设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建设本项目四至图见附图二
本项目实景图如下:
图2 本项目四至情况实景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
一、地理位置
广州市豪特粘接材料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太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福从路22号B栋第1 、4层(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3.449°
,东经113.504°)。
从化区地处广东省中部,广州市东北面,珠江三角洲到粤北山区的过渡带,属广州市县级市。市境东面与龙门县、增城市接壤,南面跟广州郊区毗邻,西面和清远市、花都市交界,北面同佛岗、新丰县相连。地理坐标:东经113°17′~114°04′,北纬23°22′~ 23°56′。全市总面积2009平方公里。境内西北到东南最长直线距离约45公里,东北到正南边最大距离 80 公里。
太平镇位于广州市北郊,是从化区的南大门,总面积210.329平方公里,总人口86519人,辖33 个行政村和3个居委会。太平镇区位优势得天独厚,105国道和省道 118 线贯穿南北西东,西距京珠高速公路出入口3公里、白云国际机场15 公里,南距北二环高速公路入口 22 公里,辖区内,国道、省道和村道构成太平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二、气象气候
从化区地处低纬度地带,北回归线横跨境内南端的太平镇,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形成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年温差小、夏季长和霜期短、并受热带风暴和寒露风影响的气候特征。
从化境内多年平均气温21.7℃,最低月平均气温(1月)13.3℃,最高月平均温度(7
月) 28.5℃,绝对最高气温38.1℃,历年极端最低气温-2.8℃。多年平均气压1019.72Pa
。冬霜期为 5-10 天,历年平均无霜324天。
从化年平均降雨量1758.8mm,但时空分布不均,降雨多集中在汛期4-9月份,其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80% 以上,4-6月以雷雨为多,7-9月为台风雨。雨量分布的特点是自西南向东北递增。
从化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北偏西风,频率为10.2%,多出现于9月至次年3 月份,年次主导风为东北偏东风,频率为8.5%;冬季以西北偏西风为主;夏季以东南风为主。常年平均风速1.6m/s 。
从化年平均辐射量103571卡/cm2,年平均日照1916小时,日照受地面因素影响,市内中南部的日照比北部多一些,全年日照率为 42.9%。年平均相对湿度77%,年蒸发量1400-1600mm。
三、地型、地质、地貌
从化区属半山区。市东北部以山地、丘陵为主,中南部以丘陵、谷地为主,西部以丘陵、台地为主。市内最高点为良口的天堂顶,海拔1210m,是从化区东部与龙门县的分界山。最低点为太平的太平村,海拔16.3m。市区街口镇中心区(市政府大院),海拔31m。境内川流纵横,主要有流溪河、潖江河和莲麻河,年均水量22.7
亿m3。
境内地质主要由沉积岩、岩浆岩和变质岩三大类组成。在大地构造上位于新华夏构造体系第二巨型隆起带南缘,属一级块断隆起之大经复背斜与南岭东西向构造体系,佛冈东西构造亚带,从化复向斜交接复合区。构造形迹划为东西向构造体系,新华夏构造体系和不明体系的北东向构造。
从化区虽处于阳江——从化断裂地震带的东北端,但未见历史上有破坏性地震的文字记录。
四、河流水文特征
从化雨量充沛,川流纵横,水资源丰富。全市水源可采总量年均约27.55亿m3。其中地表水22.7亿m3,地下水4.85
亿m3。4至9月为丰水期,雨量占全年雨量的80~85%。从化河川由径流降雨产生,属雨水补给类型,市内主要河流有流溪河、潖江河与龙潭河,其中流溪河最大。流溪河的主要源头地处从化区东北部吕田与龙门县交界的桂峰山——
岭头一带,全长157km,流域总面积2300km2,其中在从化区内河长113km,流域面积1612km2。
流溪河发源于新丰县七星顶,沿西南走向穿越从化区全境,流经花都区、白云区,至鸦岗汇入广州珠江西航道,全长171km,流域集雨面积2300km2,平均坡降0.8‰
,径流量可达2.96m3/s。年平均流量82.4m3/s,枯水期 90% 保证率为15 m3/s。干流因梯级开发,建有黄竹塱(流溪河水库大坝)、良口、青年、塘料、卫东、温泉、大坳、李溪、人和等 9 个坝。流溪是占广州市供水量约 70%的江村、石门、西村三水厂的主要供水源。流溪河是流经太平的主要河流,由北向南在镇区西部流过,流溪河在太平镇内长度为19km
,其一级支流沙溪河在镇区中部由东向西流过,全长 21.1km ,流域面积66.5km2。太平镇内中心区范围另有两条河涌由东向西流入流溪河:工业溪主流全长7.8km
,支流全长 5.2km ,总集雨面积11.23km2;黄溪全长5.3km
,集雨面积5.1km2 。
根据《广州市流溪河综合整治规划报告》,太平镇流溪河防洪标准近期采用五十年一遇标准,远期采用一百年一遇设防,河堤外30m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控制堤间宽度220m。流溪河支流金溪河堤防按照 20年一遇洪水设防。工业溪和黄溪两个河涌采用10年一遇标准设防。按照《广东省防洪( 潮 )标准和治涝标准》规定,结合太平镇实际情况,规划太平镇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 24 小时暴雨——日排干。暴雨径流系数在镇区采用 0.8,农田及村庄采用0.6~0.7 。
五、植被与生物多样性
本区水热气候条件较好,适宜多种热带、亚热带作物和水果的生长,种植有水稻、蔬菜等农作物以及甘蔗、荔枝、龙眼及芒果等经济作物,是全国最大的荔枝生产基地之一。植物资源有栽培植物119种,有华南地区仅存的原始次森林,野生植物中有油料植物60 多种,药用植物有 200多种,纤维植物有几十种,观赏植物有名贵的野兰花等。野生动物资源丰富,较珍贵的有金钱龟、蟒蛇、南狐、果子狸、穿山甲、鹿等。
六、土壤
本区内土壤划分为水稻、黄壤、红壤、赤红壤、红色石灰土、潮土6个土类。并续分为10个亚类,23个土属。
六、环境功能区
表-5 建设本项目环境功能属性
序号 |
功能区类别 |
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 |
1 |
水环境功能区 |
银溪河、流溪河太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2 |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
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
3 |
声环境功能区 |
属2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1008 )2类标准 |
4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否 |
5 |
风景保护区(市政府颁布) |
否 |
6 |
水库库区 |
否 |
7 |
城市污水集水范围 |
有,太平镇污水处理厂 |
8 |
管道煤气干管区 |
否 |
9 |
是否敏感区 |
否 |
10 |
是否水源保护区 |
否 |
11 |
是否为“两控区” |
是,酸雨控制区 |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本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拟建本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太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福从路22号B栋第1、4层,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修订)》(穗府[2013]17号),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划分为二类区。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标准。
根据广州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公布2017年7月 16〜22日的从化街口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本项目周围的环境空气现状情况进行评价。监测数据统计见下表。
表-6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表 单位:ug/m3
监测时间 |
SO2 |
NO2 |
CO |
PM10 |
PM2.5 |
O3 |
小时平均 |
小时平均 |
小时平均 |
日平均 |
日平均 |
小时平均 |
|
2017.7.16 |
0.010 |
0.053 |
0.630 |
0.016 |
0.006 |
0.090 |
2017.7.17 |
0.015 |
0.035 |
0.520 |
0.027 |
0.008 |
0.085 |
2017.7.18 |
0.015 |
0.045 |
0.580 |
0.025 |
0.004 |
0.098 |
2017.7.19 |
0.018 |
0.057 |
0.580 |
0.026 |
0.005 |
0.087 |
2017.7.20 |
0.014 |
0.042 |
0.652 |
0.01 |
0.006 |
0.089 |
017.7.21 |
0.016 |
0.045 |
0.680 |
0.019 |
0.006 |
0.087 |
2017.7.22 |
0.015 |
0.058 |
0.800 |
0.018 |
0.009 |
0.098 |
标准值 |
0.500 |
0.200 |
10.00 |
0.150 |
0.075 |
0.200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中SO2、NO2、03、CO的1小时浓度 值及PM10、PM2.5的24小时浓度均值可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同时,本项目周边区域的生产企业主要以机械加工、仓库为主,无其他排放恶臭污染源存在,臭气浓度本底值较低,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本项目北侧距离流溪河1400m,根据《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粤府函[2011]162 号,2011年5月),本建设本项目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之外,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图见附图5。
水质本项目 |
DO |
CODcr |
NH3-N |
TP |
监测值 |
5.27 |
7 |
0.569 |
0.12 |
(GB3838-2002) Ⅲ类标准 |
>5 |
<20 |
<1.0 |
<0.2 |
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表-7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mg/L ,pH、粪大肠菌群除外)
从上表可知,其中主要水质因子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质标准,表明流溪河太平段水环境质量良好,符合环境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使用区域划分》(穗府〔1995〕58号文),本项目所在地声功能属2
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 ≤50dB(A) 。
为了解拟建本项目周围的声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于2018年4月27
日对评价区域声环境 质量现状进行评价,昼、夜间分别在本项目边界设四个噪声监测点,测点结果见
见下表 。
表-8 拟建本项目所在的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统计一览表 单位dB(A)
编号 |
监测地点 |
昼间 |
夜 间 |
||
测值 |
标准 |
测值 |
标准 |
||
1# |
本项目东边界 |
54.4 |
60 |
43.8 |
50 |
2# |
本项目南边界 |
53.7 |
42.9 |
||
3# |
本项目西边界 |
55.1 |
44.2 |
||
4# |
本项目北边界 |
53.5 |
43.1 |
由上表的监测结果可知,拟建本项目各边界的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可见,拟建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保护该区空气质量,使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质量不因该本项目而受到明显影响。
(2)水环境保护目标
控制本项目外排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NH3-N、
BOD5 等的排放,保护目标是使评价区内的地面水环境质量不因本建设本项目的建设而明显恶化。
(3)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该区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 类标准。
(4)生态保护目标
保护本项目建设地块的生态环境,维护周围原有生态系统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创造舒适、优美、宁静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环境保护敏感点
本项目周边以厂房为主,四周无自然保护区、重要人文遗址、名胜古迹、珍贵动植物栖息地、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周边500m内的最近敏感点为本项目南面220m的 罗洞庄村。
表-9 本项目周边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序号 |
名称 |
最近距离 |
人数(人) |
性质 |
保护级别 |
1 |
罗洞庄 |
南面220m |
500 |
居民点 |
大气二类 |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
质量
标准 |
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收集到 太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银溪河,最终汇入流溪河太平段。银溪河、流溪河太平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有关污染物及浓度限值见下表。
表-1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单位mg/L)
2、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见下表。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 m3)
3、本项目边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 50 dB(A)); |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1、
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仅产生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收集到太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银溪河,最终汇入流溪河太平段。
本项目具体排放限值指标详见下表。
表-12 本项目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标准 单位mg/L
2、废气排放标准
搅拌加热过程产生的VOCS参照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Ⅱ时段排气筒VOCs 排放限值要求。 其中具体标准见下表。
表-13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昼间≤60 dB(A),夜间 ≤ 50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 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建设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废气和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各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废水进入太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排放总量已纳入太平镇污水处理厂总量,本项目不另设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119t/a。
3、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热熔胶的废布、手套、内袋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包装品由资源回收公司收集处理;废机油、橡胶油、废热熔胶、废活性炭等交由只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 |
建设本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图-3 本项目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介绍:
经计量后,依次向搅拌釜中加入橡胶油、松香树脂、SBC聚合物、抗氧化剂等原辅料,固体原料在搅拌釜顶层进行人工投料,液体(橡胶油)通过管道进料,搅拌釜生产过程全密闭,在搅拌釜内搅拌混合,使用
导热油为搅拌釜提供热能, 加热至160℃(保持160℃约2 个小时),使这些原辅料在搅拌釜内通过搅拌电机搅拌熔融,经检查符合要求后,在搅拌釜内自然降温,使用 真空泵抽取搅拌釜内负压真空,再经检查熔融和气泡符合要求后,进行打循环(由釜底层抽至釜上层),然后
出料(取样 检查)、冷却(风冷),最后包装入库。生产一批次产品需要时间约5.5~6.5 小时。
上述反应过程中,在后续工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VOCs等有机废气,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 吸附”后由15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
物料平衡:
图-4 本项目总物料平衡图(单位t/a)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
本项目租用太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已建好的厂房,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污染工序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VOCs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包装废料、废机油、橡胶油、沾热熔胶的废布、手套、内袋等;搅拌釜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等。
1、废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共计6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正常情况下工作时间为300天/年。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 DB44/T1461-2014),一般工作人员生活用水按照80 L/人•日计算,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4.8t/d(即1440/a),排水量按照 90% 计算,则本项目生活用水排放量为4.32t/d(即1296t/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 、BOD5 、NH3-N 、SS等,
参照同类污水水质监测数据,排放量及排放浓度见下表 :
表-14 建设本项目污水用水及排水情况一览表
工程类别 |
废水量m3/a |
排放方式 |
指标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生活污水 |
1296 |
处理前 |
浓度(mg/L) |
300 |
200 |
200 |
30 |
产生量(t/a) |
0.389 |
0.259 |
0.259 |
0.039 |
|||
处理后 |
浓度(mg/L) |
250 |
150 |
150 |
25 |
||
排放量(t/a) |
0.324 |
0.194 |
0.194 |
0.032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水处理达到,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收集到太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银溪河,最终汇入流溪河太平段。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热熔融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本项目原料为大颗粒物和液体,投料过程不会产生粉尘。
本项目SBC聚合物、树脂高温熔化所产生的有机废气,根据物料的理化性质分析,在此温度下原料在熔融过程中基本不发生分解,不产生碳链焦化气体,其主要污染物为VOCs。参考根据《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美国国家环保局)中推荐的公式热熔胶加工废气排放系数,VOCs的排放系数为0.5kg/t产品。由于本项目产品为2500t/a,则VOCs产生量为、1250kg/a,0.521kg/h,本项目拟在生产车间设置集气装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进行收集,本项目方需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往楼顶15m高1#排气筒排放。
根据本项目设备的平面布置及环保设计方案,车间内设备无密闭,加热熔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局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处理,设计排风量为20000m3/h。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意见》,本项目设置的“UV光解+活性炭吸附”的二级处理设备预计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须达到90%;参考《印刷、制鞋、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UV光催化氧化法治理效率为50~80%,本项目取60%,吸附法处理效率为45~80%,本项目取75%,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预计处理效率可≥90%,处理后的废气经一个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5%,本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量为0.063t/a,有组织排放量为0.119t/a、排放浓度为2.474 mg/m3;预计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Ⅱ时段标准中VOCs排放限值。
废气具体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15 本项目主要废气排放汇总
工序 |
产生量(t/a) |
收集量(t/a) |
消减量(t/a) |
有组织 |
无组织 |
|||
排放量(t/a)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浓度(mg/m3) |
无组织排放量(t/a) |
排放速率(kg/h) |
||||
加热搅拌 |
1.250 |
1.188 |
1.069 |
0.119 |
0.049 |
2.474 |
0.063 |
0.026 |
注:本项目生产时间为2400h/a,处理效率90%。 |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搅拌釜、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类比同类本项目噪声污染源,噪声源强为65~90dB(A)。
表-16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噪声级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台设备外1米处声级值dB(A) |
1. |
搅拌釜 |
9台 |
70~75 |
2. |
各类泵 |
5台 |
75~80 |
3. |
搅拌器 |
6台 |
65~70 |
4. |
风机 |
12台 |
80~90 |
5. |
空压机 |
2台 |
70~85 |
6. |
过胶机 |
1台 |
65~80 |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橡胶油;沾热熔胶的废布、手套、内袋;废气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等。
(1)
一般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共有员工6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0.5kg/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9t/a ,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②废包装品
本项目会产生废包装品约为0.8t/a,可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不对外排放。
(2)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橡胶油
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橡胶油约为1.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39 号,2016年)废机油属于
危险废物(HW08),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②沾热熔胶的废布、手套、内袋
本项目产生的沾热熔胶的废布、手套、内袋约为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39 号 ,2016年)属于 危险废物(HW13),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③废热熔胶
本项目产生的废热熔胶约为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
号 ,2016 年)废热熔胶属于危险废物(HW13),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④废活性炭
本项目采用“UV光解+
活性炭吸附”设备对搅拌釜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进行处理;根据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工程经验,活性炭吸附量为 0.1~0.3kg/kg ,本项目以蜂窝碳作为吸附介质,由于蜂窝碳吸附效率优于其他活性炭,因此,本报告选吸附量系数为 0.25kg/kg ;根据上文可知,设备每年需处理1.069tVOCs
,其中活性炭年 吸附量约为0.475tVOCs ,即每年至少使用活性炭量为1.9t
;
根据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设计参数,一层活性炭长1.5m,宽1.5m,每层活性炭厚度为 0.595m ,装置内一共有2层活性炭层,因此整个活性炭吸附装置一次能容纳2t
活性炭,预计更换周期为0.95 次/ 年,即产生废活性炭为2.38t/a 。根据《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39 号 ,2016 年
) ,废活性炭属HW49其他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表-17固废产生及处理排放一览表
序号 |
污染物 |
性质 |
产生量t/a |
备注 |
1.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9 |
交环卫处理 |
2.
|
废包装品 |
一般固废 |
0.4 |
资源回收公司收集清运 |
3.
|
沾热熔胶的废布、手套、内袋 |
HW13 |
2 |
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4.
|
废机油、橡胶油 |
HW08 |
1.5 |
|
5.
|
废热熔胶 |
HW13 |
4 |
|
6.
|
废活性炭 |
HW49 |
2.38 |
|
合计 |
-- |
-- |
19.28 |
-- |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
||||
大
气
污
染
物 |
加热搅拌 |
有组织 |
VOCs |
24.740mg/m3 |
1.188t/a |
2.474mg/m3 |
0.119t/a |
|
无组织 |
VOCs |
0.063t/a |
0.063t/a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1296t/a |
CODCr |
300mg/L |
0.389t/a |
250mg/L |
0.324t/a |
||
BOD5 |
200mg/L |
0.259t/a |
150mg/L |
0.194t/a |
||||
SS |
200mg/L |
0.259t/a |
150mg/L |
0.194t/a |
||||
NH3-N |
30mg/L |
0.039t/a |
25mg/L |
0.032t/a |
||||
固
体
废
物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9t/a |
0t/a |
||||
原料 |
废包装品 |
0.4t/a |
||||||
生产工序 |
沾热熔胶的废布、手套、内袋 |
2t/a |
||||||
废机油、橡胶油 |
1.5t/a |
|||||||
废热熔胶 |
4t/a |
|||||||
废气处理设施 |
废活性炭 |
2.38t/a |
||||||
噪
声 |
营运期噪声 |
设备噪声 |
65~90dB(A) |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 |
||||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排放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上述污染物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全面达标的情况下,其影响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
|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用太平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已建好的厂房,基本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用水排放量为4.32t/d(即1296t/a)。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太平镇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银溪河,最终汇入流溪河太平段。
不会对银溪河、流溪河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热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产生量为0.765t/a。根据本项目设备的平面布置及环保设计方案,印刷、烘干、涂布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经局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 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处理,设计排风量为20000m3/h。由于有机废气收集效率可达到 95%,“UV光解+ 活性炭吸附”的二级处理设备预计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达到 90%,参考《印刷、制鞋、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UV光催化氧化法治理效率为 50~80% ,本项目取50%,吸附法处理效率为45~80%,本项目取80% ,采用UV光解联合活性炭吸附,预计处理效率可≥ 90%;本项目VOCs 无组织排放量为0.063t/a ,有组织排放量为0.119t/a,排放浓度为2.474mg/m3。
工艺流程说明: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工作时,废气在局部围蔽的空间内经离心引风机产生的负压收集,收集效率可达90%。有机废气在“UV光解净化器”内在紫外线的照射下将废气中有害的污染物成分分解成无毒无味的CO2 和H2O后,部分未被处理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吸附,再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的去除率可达 90% 。
UV光解净化器工作原理:利用特制的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照射恶臭气体,裂解VOC类的分子键,使呈游离状态的污染物分子与臭氧氧化结合成小分子无害或低害的化合物,如 CO2、H2O等,并发生后续的各种反应以达到分解污染物的目的。
活性炭吸附设备工作原理:由于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键力,因此当此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此现象称为吸附。利用固体表面的吸附能力,使废气与大表面的多孔性固体物质相接触,废气中的污染物被吸附在固体表面上,使其与气体混合物分离,达到净化目的。
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引至1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和浓度可符合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的第Ⅱ时段标准,即VOCs≤90mg/m3,排放速率≤2.8kg/h
。
(3)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无组织排放有害气体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导则推荐的SCREEN估算模式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源强及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18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参数及结果一览表
位置 |
污染物 |
源强(Max)(kg/h) |
质量标准(mg/m3) |
车间面积大小 |
面源有效高度(m) |
大气防护距离(m) |
车间 |
VOCs |
0.026 |
0.6 |
65m×30m |
5 |
0 |
根据上表,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搅拌釜、风压机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5~90dB(A)
。设备噪声只考虑扩散衰减,预测模式如下:
L2=L1—20lg(r2/r1)(r2>r1)
其中:
L1、L2——距离声源处r1、r2的噪声值,dB(A)
;
r1、r2——预测点距声源距离。
由上式可以推算出噪声值随距离衰减的关系,见下表。
表-19噪声值与距离的衰减关系
距离(m) |
10 |
20 |
50 |
100 |
150 |
200 |
250 |
400 |
△LdB(A) |
20 |
26 |
34 |
40 |
43.5 |
46 |
48 |
52 |
据此,本次环评选择了噪声最高的设备(90dB)进行计算,现场噪声随距离衰减的值见下表。
表-20噪声值与距离的衰减关系
距离(m ) |
10 |
20 |
50 |
100 |
150 |
200 |
250 |
400 |
LdB(A) |
70 |
64 |
56 |
50 |
46.5 |
44 |
42 |
38 |
从上表可以看出,设备噪声在90dB(A)的情况下,距离设备50m就达到60dB(A
)以下,本项目夜间不运行,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南面220m 的罗洞庄村。因此设备噪声经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还需做到以下措施:
1、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在远离本项目厂界的位置。
2、对机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隔声、密闭等治理措施。
3、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加强人员管理,禁止员工大声喧哗。
在落实如上防治措施后,各噪声源的噪声削减较明显,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在厂界外侧1米处四面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排放标准。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橡胶油、废气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等。
(1)一般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共有员工6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0.5kg/d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t/a ,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②废包装品
本项目会产生废包装品约为0.4t/a,可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处理,不对外排放。
(2)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橡胶油
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橡胶油约为1.5t/a,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②沾热熔胶的废布、手套、内袋
本项目产生的沾热熔胶的废布、手套、内袋约为2t/a,危险废物(HW13),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③废热熔胶
本项目产生的废热熔胶约为4t/a,废热熔胶属于危险废物(HW13),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理;
④废活性炭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VOCs
过程中产生废活性炭为2.38t/a,废活性炭属HW49其他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处置;废包装材料由资源回收公司收集清运;废机油、橡胶油,沾热熔胶的废布、手套、内袋,废热熔胶,废活性炭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料均未被列入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在建设单位、原辅料运输单位及环保主管部门各自采取相应的防护、管理措施后,其对周围的环境风险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1、建设单位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是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需对运营过程中各环节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不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化学品贮存、搬运和使用防范措施
①化学品由专人负责管理,并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应熟悉化学品的性能及安全操作方法。除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等相关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化学品存放区域。
②化学品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爆、通风、防晒、防雷等安全要求,存放区域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品,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③各类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应根据其性能分别存放,并有安全标签。化学品应根据生产需要限量贮存,并保持安全距离。
④化学品存放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等。同时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
⑤化学品管理人员应对化学品贮存场所、使用情况及安全设施状况等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固体废物及其临时堆放场风险防范措施
①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 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厂区内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做好堆放场的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
②建设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将固体废物产生量、拟采取的处置措施及去向等,向当地固体废物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并按要求对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
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委托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安全处置。
2、原辅料运输单位运输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料均通过汽车运入,这些原辅料均由供应商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因此,运输车辆所在单位是责任主体,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预防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
(1)物料运输必须采用专用合格车辆,并配备押运人员,运输人员及押运人员需持证上岗,车辆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按公安部门指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进行运输,做到文明行车。
(2)运输人员及押运人员需配备移动通迅方式,方便事故应急联络,运输人员及押运人员还须熟悉必要的事故应急处理技术,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在运输途中,一旦发生事故,运输人员或押运人员应及时向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汇报,并及时疏散人群,保护重要物件,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减轻事故影响。
(3)在运输车辆明显位置贴示“危险”等警示标记。不断加强对运输人员及押运人员的技能专业培训。
3、环保主管部门监管措施
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负有环境监管的责任。环保部门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需要做好3方面的工作:
(1)手续监管,即依法规范企业的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本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环评报告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以完善环评审批手续。
(2)运行监管,即依法监管企业污染物排放和处置。建设单位根据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治理设施,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入环境
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3)风险监管,即依法排查并建立辖区风险源企业名录,规范风险源企业编制环境风险预案,对预案进行备案,监管企业预案修订、论证、演练。建设单位编制了火灾事故预案、橡胶油泄漏事故预案等环境风险预案,并对各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六、本项目环保“三同时”
本项目“三同时”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见下表:
表-21建设本项目“三同时”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
本项目 |
内容 |
防治措施 |
处理规模 |
验收要求 |
废水 |
生活废水 |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平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 |
出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废
气 |
VOCs |
经集气管收集后,引至车间外“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处理后,引至 15m 的排气筒 |
20000m3/h |
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Ⅱ时段 |
噪
声 |
生产设备 |
减振、隔声、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等措施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厂内设置工业固体废物暂存点,并
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
落实危废转移文件;
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固废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处理 |
9t/a |
|
废包装品 |
资源回收公司收集 |
0.4t/a |
||
沾热熔胶的废布、手套、内袋 |
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2t/a |
||
废机油、橡胶油 |
1.5t/a |
|||
废热熔胶 |
4t/a |
|||
废活性炭 |
2.38t/a |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履行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环保投资估算分析
本项目在建设和生产期间,必须实施“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针对本项目情况,提出如下环保本项目和投资:
表-22建设本项目环保投资及估算一览表
序号 |
污染类别 |
污染源 |
主要环保措施 |
投资金额
单位:万元 |
1 |
污水 |
生活污水 |
三级化粪池 |
1 |
2 |
噪声 |
生产设备 |
减振、隔声、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等措施 |
2 |
3 |
废气 |
VOCs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 |
10 |
4 |
固废 |
生活垃圾 |
交环卫部门处理 |
2 |
废包装品 |
交资源回收公司处置 |
|||
沾热熔胶的废布、手套、内袋 |
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废机油、橡胶油 |
1 |
|||
废热熔胶 |
2 |
|||
废活性炭 |
2 |
|||
5 |
合计 |
/ |
/ |
20 |
八、对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
依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所有排污口(包括水、渣、气、声),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同时在污水排放口安置流量计,对治理设施安装运行监控装置。排污口的规范化要求如下:
1、废水排放口
本项目废水排污口原则上只设一个,排污口位置根据实际地形位置和污染物的种类情况确定。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太平镇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本项目生活污水由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将在厂内设有一个废(污)水总排口。
2、废气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必须符合规定的高度和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便于采样、监测的要求,废气设置直径不小于75mm采样口。
3、固定噪声排放源
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
4、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
厂区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的建设和管理应做好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危险固废应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贮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5、设置标志牌要求
对排放一般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物的排污口设置警告性标志牌。标志牌设置位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面2米。排污口附近1米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标志牌。
本项目所设有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位置见图1建设本项目平面及四置示意图。
表-23 本项目排污口情况一览表
编号 |
排放源 |
废气量/废水量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
排放去向 |
|
1#搅拌釜排放口 |
搅拌釜 |
4800万Nm3/a |
VOCs |
4.474mg/m3 |
0.119t/a |
大气 |
2#废水排放口 |
生活污水 |
1296t/a |
CODCr |
250mg/L |
0.324t/a |
市政管网 |
NH3-N |
25mg/L |
0.032t/a |
建设本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搅拌釜 |
有组织 |
VOCs |
经集气管收集后,引至车间外“UV光解+活性炭吸附
” 设备进行处理后,引至15m的排气筒 |
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Ⅱ时段 |
无组织 |
VOCs |
||||
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Cr、BOD5、SS、 NH3-N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平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
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
固
体
废
物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交环卫部门处理 |
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无不良影响 |
|
生产过程 |
废包装品 |
交资源回收公司处置 |
|||
沾热熔胶的废布、手套、内袋 |
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废机油、橡胶油 |
|||||
废热熔胶 |
|||||
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
噪
声 |
营运期噪声 |
设备噪声 |
采用低噪设备,通过减振、隔音、消音处理,经过墙体的阻隔和距离的衰减 |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建设本项目无明显生态影响。
|